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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2010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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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2-26 黑科函[2010]6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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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直有关部门,各市(行署)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 自2001年以来,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九届,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,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,得到了广大公众的欢迎和认可。2010年的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5日至21日举办。为进一步做好筹备工作,动员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科技活动周,经研究,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10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项目征集的内容范围 围绕“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”这一主题,紧密结合我省建设“八大经济区”和实施“十大工程”的战略决策,突出科技支撑发展、科技惠及民生这一主线,重点征集以下科技活动项目: 1、展示我省科技创新成就,彰显科技在应对金融危机,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科技活动项目。 2、围绕科技与经济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心、关注的问题,弘扬科学精神、倡导科学方法、普及科学知识,展示科技创业成就,尤其是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成就,营造尊重科学、尊重人才氛围的群众性科技活动项目。 3、发挥科技在解决“三农”问题,促进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生活意识,推动生态文明建设,普及生产和公共安全知识的科技活动项目。 4、向广大民众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,普及低碳经济的有关知识和政策,传播节能减排的科技方法,促使广大公众树立文明生活和科学生产环保意识的科技活动项目。 二、项目征集的时间和对象 项目征集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,截止时间为3月15日。 省直部门、市、县(区)政府及其部门,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、中小学校、街道(乡镇)、社区、社会团体均可申报活动项目。 三、项目的资助方式 省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(省科技厅)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视活动的内容创新性、规模大小、组织难易、受益面及社会效益等,给予适当经费资助。 四、项目征集的有关要求 (一)活动项目要突出龙江特色、区域特色和公众参与性,要贴近生产实际,贴近群众生活,在保证科普公益活动总原则的前提下,做到形式新颖、内容丰富、主题鲜明、公民受益面广、参与性强。 (二)申报的活动项目需填写《2010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申报表》,并提交纸件(一式三份)和电子版本,于3月15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。 五、联系方式 地址: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 哈尔滨市中山路202号 邮编:150001 联系人:初国刚 汪英华 联系电话:0451-82628436(传真) 82634915 电子邮箱:kjtfgc@163.com
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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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申报表.do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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